培养目标:
建筑类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、城乡建设需要,具有较好的建筑类专业知识和规划、设计实践能力,具有创新思维、开放视野、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,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,主要在建筑设计、城乡规划与管理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单位,教育和科研机构,管理部门等,从事建筑设计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规划、历史建筑保护设计、教学与研究、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建筑学专业培养的人才服务面向城乡建设的各个领域。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、城市设计、室内设计等专业工作,也可从事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专业的设计与规划,以及管理、教育、科研、开发、咨询等方面的工作。根据现行规定,建筑学专业的毕业生经过规定的职业实践训练,可以参加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城市规划师等执业资格考试。
(1)设计、规划与咨询方面:建筑师、工程师、设计师等。
(2)教育、科研方面:教师、研究员等。
(3)管理方面:项目经理、总经理等。
(4)开发方面:开发商、企业的技术骨干、顾问等。
专业知识与能力:
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知识,掌握建筑构造、建筑力学、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。
熟悉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:熟悉建筑材料、建筑物理(声、光、热)、建筑设备(水、眼、电)、建筑数字技术的基本知识;熟悉建筑经济的基本知识;熟悉与建筑设计和城乡 规划相关的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。
了解土木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经济学、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; 了解城乡规划、 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知识;了解建筑管理、施工的基本知识;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。
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,掌握城市设计的基本方法; 熟悉室内设计的基本方法,熟悉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的基本设计规划方法。